記者 鐘暉
  晨報訊 司機不得在車內吸煙、電召中心24小時不間斷預約、推廣手機終端軟件約車服務、乘客不得帶寵物上車……昨天起至2月16日,交通部《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不少市民製冰機維修表示,目前打車軟件加價攬客導致駕駛員空車不停,也該對駕駛員進行處罰。
  交通部公佈的意見稿,大部分內容在本市規範中已有明確。意見稿規定,出租車駕駛員如有拒載、議價、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繞道行駛等行為的,將被處以警告或者50元商務中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意見稿表示,“拒載”指在待租狀態下,出租車駕駛員得知乘客去向後,拒絕提供服務的行為;或者駕駛員未按承諾提供電召服務的行為。不少網友表示,根據新規“揚招空車不停”不屬於拒載,這不合理;現行“拒載”的判定標準太模糊,乘客難以維護自身權益。
  市交通執法總隊介紹,市民可根據以下情況判斷駕駛員是否“拒載”:一是見市民揚招,駕駛員停車後不載客;二是出租車正在路邊待租,卻拒絕載客;三是營業途中無正當理由中斷服務的。一位二手製冰機執法人員表示,目前不少市民投訴的“空車不停”情況,確實很難判定是否駕駛員拒載,需要進一步研究認定方式。
  引人註目的是,意見稿第四十條顯示:“鼓勵各地發展出租汽車電召服務,並根據實際情況採取多種方式、多種模式建設電召服務中心或者第三方電召服務平臺,推廣電話約車、手機終端軟件約車服務。出租汽車經營貸款者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建設或者接入出租汽車電召服務平臺,提供出租汽車電召服務。”
  (原標題:“空車室內設計不停”是否屬“拒載”還需研究)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vt87vtdoyp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