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 12月27日 水區交警大隊審訊室,經查,駕駛員方某血液酒精含量為80。據水區交警大隊負責人介紹,對駕駛員方某進行血檢,其血液酒精含量為80毫克,屬於酒後駕 車行為。亞心網記者 張已 攝
  亞心網訊(記者 張夢雨 通訊員 巨娜 )由於不願接受交警部門的血液檢測,醉駕司機方某死死咬住交警的手指……12月27日,記者在烏魯木齊市水區交警大隊見到了方某,方某雖然不願意多說咬傷交警的過程,但是嘴唇上還殘留著乾涸的血跡。
  12月27日0時37分,在烏魯木齊市五星北路陝西大廈門口,水區交警大隊南湖路中隊交警宋飛和同事設卡檢查。一輛橘紅色轎車被攔停後,交警聞到駕駛員方某身上散髮著濃重的酒氣,於是要求方某吹氣檢測。
  開始,方某還是比較配合,吹氣檢測結果為53mg/100ml,已經達到飲酒駕駛標準。方某也承認自己喝了酒,於是宋飛拿著酒精測試儀打印出來的單據,要求方某在上面簽字。此時,方某有點不耐煩了,“無異議”3個字寫成了一團,屬於無效的簽字,這造成酒精測試結果的執法憑證作廢,因此,交警準備將方某帶回大隊接受血液酒精檢測。
  此時,方某怎麼也不願意到大隊接受檢測,一直喊著要交警把駕駛證還給他,上了警車後,方某開始極力反抗。一名交警在開車,另外兩名交警分別坐在方某左側和右側,方某一邊拿頭撞向車門一邊大叫著要跳車,正在行駛的警車也劇烈地搖晃起來。
  看到這樣的情況,宋飛只好死死抱住方某防止他激烈地掙扎。突然,方某一口咬住宋飛左手的無名指,宋飛疼得大喊讓他鬆口,可是方某死死咬住不放。
  “當時,好不容易把手指從他嘴裡抽了回來,只是覺得鑽心的疼,藉著車上的燈光一看,手指上全都是血。”宋飛說。
  將方某帶回水區交警大隊後,宋飛的手指已經腫了起來,深深的兩排牙印嵌在肉里,宋飛立即前往醫院進行包扎處理。
  隨後,經過血液檢測,方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98mg/100ml,確定為醉酒駕駛。
  12月27日上午,記者在水區交警大隊見到了方某,對於醉酒駕駛他供認不諱:“我喝酒了,不知道喝了多少,我覺得我沒喝多所以就開車了。”
  對於不願接受檢測而咬傷交警的過程,方某說:“當時天黑,交警讓我簽字,我就划了兩下,然後交警要把我帶到交警大隊去抽血,我不願意去,因為生氣所以就反抗了。”
  水區交警大隊副大隊長範江林表示,方某的血液檢測結果已經構成醉酒駕駛,將會受到刑事處罰,同時,交警宋飛的傷情鑒定也在進行當中,不排除追究方某妨礙公務的責任。
  (編輯:王淵)
(原標題:烏魯木齊一醉駕司機拒做檢測咬傷交警 自稱“因為生氣所以反抗”)
(編輯:SN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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